经聊城市科技局批准,我院检验科于2018年12月获颁“聊城市预防出生缺陷重点实验室”
一、实验室是集临床检验、教学、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医学检验中心,面积约1000平方米。现有检验专业技术人员21名,护理2名。其中硕士研究生4名,本科学历19名,具有临床医师资格2人。
二、实验室设备:拥有进口大型设备30多台,如贝克曼AU5800生化分析仪、罗氏E601发光免疫分析仪、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DXI800,Vitek2细菌鉴定仪、血液培养仪、 sysmex XN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、sysmex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、sysmex血凝分析仪、耳聋基因核酸全自动提取仪、实时荧光定量定量PCR仪、NextSeq CN500基因测序仪、质谱仪等。
三、结合三级预防策略制定本中心重点研究任务:
1.在婚前、孕前由生殖健康中心医生进行健康教育、咨询指导,进行B超及检验项目的筛查。做到早发现、早治疗、早预防。
2.在孕期开展孕早期产前筛查、孕中期产前筛查、孕妇外周血游离DNA筛查、B超检查、核磁检查、产前诊断等。
3.通过对新生儿传统筛查四项(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、苯丙酮尿症、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)、串联质谱(新生儿遗传代谢病)、耳聋基因筛查对新生儿进行先天性耳聋疾病的筛查和诊断。
四、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
1.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: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各分管专业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。由主任定期例会,其它各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,讨论决定实验室重大问题。充分发挥实验室管理机构及主要研究人员的积极性,确保中心快速、健康发展。
2.实行项目研究者负责制:为了科学管理医学研究中心,减少管理决策环节,提高管理效率,每个主要研究项目设立首席研究者1名,全面负责研究中心的相关工作,组织协调各方关系。
3.建立一系列重点实验室运行制度
3.1为保证日常运行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,在市关于科研机构的各项管理条例、制度的有关规定基础上,根据医学科学的特点,建立起一系列的人事、设备、学术交流等规章制度。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地提高了研究中心管理工作的效率,促进了研究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3.2设备管理制度:对新型科研设备的引进建立完善的论证与筛选制度;加强科研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,建立有效的使用登记制度,精密大型仪器专人管理、专人使用、专人负责。
3.3人事管理制度:按照加强学科内人才的培养,引进或录用有才华的科研人员,以充实扩大科研队伍。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。